安博体育官网登陆入口.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
发布时间:2024-05-14 06:11:44 来源:安博体育官网登陆 作者:安博体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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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广州鹿山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先进”)、广州鹿山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功能”)、江苏鹿山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鹿山”)、鹿山新材料(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鹿山”)、广州鹿山兴邦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山兴邦”)、LUSHANADVANCEDMATERIALS(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鹿山”)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23%;盐城鹿山、鹿山功能和鹿山兴邦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金融机构或融资机构平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和担保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资金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38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中长期(固定资产、资产并购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保理、贸易融资、金融衍生交易等金融相关业务品种等,并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具体合作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以信用、抵押、质押等方式办理担保业务。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子公司对以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金额可以为人民币及等值外币,外币按照期末汇率折算民币计入担保总额度内。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担保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在2024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计划担保额度内,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之间担保额度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在不超过26亿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适当调整自己的对外担保金额。

  以上质押金额为人民币,由于合同尚未签署,上述质押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数,具体质押合同主要条款由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注:上述2023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的融资品种和期限等内容根据具体融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确定。

  本次担保是为了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23%,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鹿山新材”)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6,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8号),截至2022年3月22日,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3,000股,每股发行价格25.7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3,247,370.00元,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46,037,735.85元、其他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2,543.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22,457,090.9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5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52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10,911,509.4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3,088,490.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L10071号)。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4月24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7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和30,000.00万元分别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402,248,695.90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121,074,695.25元。

  根据《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共208,756,238.59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305,262,482.56元。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金额较大,且募投项目的资金投放存在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00万元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36,5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投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