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透明膜系列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9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03-30 08:11:24 来源:安博体育官网登陆 作者:安博体育官网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公布2023年上半年家用品牌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分局共收到家用品牌汽车消费投诉629起,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9万余元。

  合同类投诉数量最多共267起,售后服务类投诉138起,质量类投诉103起,其他类投诉121起。

  合同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退订(定)金、服务业收费两个项目。退订(定)金方面,消费者投诉包括:所购的车到后发现是库存车、展车或车辆外观存在瑕疵;多家商家比价,交定金后发现其他商家价格更优惠想要退定;等等。服务业收费方面,消费者认为保险、上牌服务、解押服务等服务性收费为收费不合理,或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等。

  售后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是否属于“三包”范畴存在争议,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或外力引起的“三包”责任争议;维修时间过长,厂家发送配件时间较长。

  质量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新车未使用多久便发生故障,要求退换车;维修质量争议,即车辆是否维修好存在争议,商家认为属正常现象,但消费者不认可。其他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广告和商品。在广告方面,消费者投诉商家店内广告不够规范,误导消费者做出选择;商家未按照广告内容履行承诺。在商品方面,消费者投诉购买或赠送的车膜、脚垫等未按时履约或质量不合格;店内销售的精品价格偏高。

  综合分析来看,今年上半年投诉热点仍主要集中在退订(定)金及车辆维修争议纠纷上。得益于“七天无理由退订”举措推行以及严格要求汽车经销商规范买卖合同,合同类纠纷较去年同期减少11.8%。

  此外,新能源汽车纠纷也是今年上半年投诉热点之一。从投诉类型上看,目前新能源汽车投诉主要涉及产品质量纠纷、销售领域纠纷、安装充电桩等方面。涉新能源汽车投诉中,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占比重较高,主要存在电池续航里程不足、电池故障、电动机失效、刹车系统故障及车辆自燃等问题。在消费领域纠纷中,新能源汽车销售问题主要体现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隐瞒车辆相关信息,导致消费者对车辆信息产生误解,从而造成对车辆价格的误判,最终引发纠纷。此外,还有部分消费纠纷是由赠送的充电桩线不够长需要加钱或是未跟物业协商好想退充电桩等引发的纠纷。

  2018年9月,消费者黄先生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领克汽车,该品牌承诺整车部分配件终身质保。2022年12月,车辆右后门板在无外力影响的情况下脱落,黄先生于是要求4S店保修。4S店在查看车辆保养记录后,发现该车未按保养手册说明的保养项目保养,以此为由要求黄先生按保养程序保养后才能免费修理车门。黄先生认为,他的车属于商家承诺的整车部分配件终身质保,而商家现在不履行保修承诺,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经了解,商家提供了保修手册上的保养说明,以及黄先生车辆的保养记录。记录显示,黄先生确实未按保修手册上的保养项目保养车辆。调解中,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向商家指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并且车辆门板脱落与保养项目并无关联。商家表示接受,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右后门板。

  2022年9月,消费者曹女士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1号江南汽车城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同时购买了一张价值13000元的汽车保养储值卡。2023年2月13日,曹女士去该店保养汽车时,商家却告知这个储值卡是代金券,共13张,一次只能用1000元。曹女士认为,商家在销售此卡时并未告知有限制条件,因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帮助。

  经了解,商家称该保养代金券为前期相关负责人销售的,现在使用规则已调整,所以消费者没有顺利使用该项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调解中,市场监管部门向商家指出消费者对该店售卖的保养服务有知道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的权利,现商家在消费者购买之后才提出限制条件,是不合理的行为。最终,商家按照消费者购买此项服务时做的销售承诺兑现服务。

  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公布2023年上半年家用品牌汽车消费投诉情况。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分局共收到家用品牌汽车消费投诉629起,处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9万余元。

  合同类投诉数量最多共267起,售后服务类投诉138起,质量类投诉103起,其他类投诉121起。

  合同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退订(定)金、服务业收费两个项目。退订(定)金方面,消费者投诉包括:所购的车到后发现是库存车、展车或车辆外观存在瑕疵;多家商家比价,交定金后发现其他商家价格更优惠想要退定;等等。服务业收费方面,消费者认为保险、上牌服务、解押服务等服务性收费为收费不合理,或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等。

  售后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是否属于“三包”范畴存在争议,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或外力引起的“三包”责任争议;维修时间过长,厂家发送配件时间较长。

  质量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新车未使用多久便发生故障,要求退换车;维修质量争议,即车辆是否维修好存在争议,商家认为属正常现象,但消费者不认可。其他类投诉主要集中在广告和商品。在广告方面,消费者投诉商家店内广告不够规范,误导消费者做出选择;商家未按照广告内容履行承诺。在商品方面,消费者投诉购买或赠送的车膜、脚垫等未按时履约或质量不合格;店内销售的精品价格偏高。

  综合分析来看,今年上半年投诉热点仍主要集中在退订(定)金及车辆维修争议纠纷上。得益于“七天无理由退订”举措推行以及严格要求汽车经销商规范买卖合同,合同类纠纷较去年同期减少11.8%。

  此外,新能源汽车纠纷也是今年上半年投诉热点之一。从投诉类型上看,目前新能源汽车投诉主要涉及产品质量纠纷、销售领域纠纷、安装充电桩等方面。涉新能源汽车投诉中,由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所占比重较高,主要存在电池续航里程不足、电池故障、电动机失效、刹车系统故障及车辆自燃等问题。在消费领域纠纷中,新能源汽车销售问题主要体现在销售过程中存在隐瞒车辆相关信息,导致消费者对车辆信息产生误解,从而造成对车辆价格的误判,最终引发纠纷。此外,还有部分消费纠纷是由赠送的充电桩线不够长需要加钱或是未跟物业协商好想退充电桩等引发的纠纷。

  2018年9月,消费者黄先生在某4S店购买了一辆领克汽车,该品牌承诺整车部分配件终身质保。2022年12月,车辆右后门板在无外力影响的情况下脱落,黄先生于是要求4S店保修。4S店在查看车辆保养记录后,发现该车未按保养手册说明的保养项目保养,以此为由要求黄先生按保养程序保养后才能免费修理车门。黄先生认为,他的车属于商家承诺的整车部分配件终身质保,而商家现在不履行保修承诺,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求助。

  经了解,商家提供了保修手册上的保养说明,以及黄先生车辆的保养记录。记录显示,黄先生确实未按保修手册上的保养项目保养车辆。调解中,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分局向商家指出《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了“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并且车辆门板脱落与保养项目并无关联。商家表示接受,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右后门板。

  2022年9月,消费者曹女士在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31号江南汽车城某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同时购买了一张价值13000元的汽车保养储值卡。2023年2月13日,曹女士去该店保养汽车时,商家却告知这个储值卡是代金券,共13张,一次只能用1000元。曹女士认为,商家在销售此卡时并未告知有限制条件,因此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请求帮助。

  经了解,商家称该保养代金券为前期相关负责人销售的,现在使用规则已调整,所以消费者没有顺利使用该项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调解中,市场监管部门向商家指出消费者对该店售卖的保养服务有知道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的权利,现商家在消费者购买之后才提出限制条件,是不合理的行为。最终,商家按照消费者购买此项服务时做的销售承诺兑现服务。